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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明确​“三一致”!丰泽区小学、幼儿园2021年招生意见正式发布……

2021-04-01 18:02:28 来源:泉州晚报、泉州通客户端 点击 评论

重磅!

丰泽区2021年小学、幼儿园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正式发布

明确“三一致”、突出住房产权要求

3月1日后购房落户有新要求

外来随迁子女“两证”时间延长到一年半

学校学位饱和须对外发布预警

……

丰泽区

小学

3月31日,丰泽区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今年,丰泽区公办、民办小学总共招生161个班。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三一致”,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中心市区公办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有新的要求

招生政策有变化 

三校发布招生预警

据丰泽区教育局有关人士分析,与去年相比,今年该区小学招生意见主要有七个变化

一是时间提前。泉州市教育局2月27日发布招生方案为历年最早,并要求各地在4月1日前完成招生方案发布。招生时间比去年提前近一个月。

二是进一步明确公办小学优先招收对象的具体条件要求,与去年相比,更加突出住房产权要求。持有丰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原来的“两一致”改为“三一致”。即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三是“两证”时间延长到一年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中“两证”签发时间由一年提高到一年半以上(2020年3月1日前)。

四是“四区人员”交社保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四区人员”(鲤城区、洛江区、台商投资区、泉港区)的入读公办小学的方法:房屋租赁合同和劳动合同由原来一年提高到一年半及以上,而且父母或其中一方需在申请入学的所在区提供连续缴交社保至少六个月及以上的证明。

五是实行预警制度。要求学位严重饱和的学校必须向社会发出招生预警,今年有三所学校发布预警信息:丰泽区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师范学院第二附属小学、丰泽区第八中心小学。

六是关注集体户。进一步明确户籍在丰泽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但不符合以上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的招生办法。原则上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家长须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公办小学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或摇号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

七是进行了四处预告。从2022年开始,①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②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进行产权比例的限制,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③对学位紧缺预警的公办小学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个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④对2022年“四区人员”的社保时间要求从半年提高到一年及以上。

优先招收“三一致”适龄儿童

流动人口“两证”需符合要求

今年丰泽区小学招生原则仍坚持“以县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坚持“免试入学”,实行划片招生,组织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坚持“规范招生”,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招生入学监督管理。

招生对象为: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1. 持有本区户籍符合“三一致”的适龄儿童

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三一致”, 即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适龄儿童落户到学校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从2022年开始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单身公寓商品房原则上六年提供一个学位。

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公开摇号的办法录取。没有被该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接收入学。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项目拆迁房屋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中心市区公办小学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要求: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②学位紧缺的区属公办小学从2022年开始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儿童在该校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2. 本区户籍(或购房入住)但不符合“三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或购房入住)但不符合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家长按时向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公办小学在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以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摇号录取办法接收部分本类适龄儿童入学,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非本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

非本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2020年3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2020年3月1日前且至今在丰泽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下称“两证”)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

户籍在鲤城、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以下称“四区人员”),在丰泽区务工并暂住不能申领居住证的,申请入读丰泽区公办小学需提供:①父母(监护人)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半(含一年半)以上(截止2020年3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及社区证明,并由所在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后出具街道办事处证明;②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应提供2020年3月1日前且至今在丰泽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效的证件,且目前仍在丰泽区居住、务工或经商。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丰泽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3月1日前)。

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没有居住证的“四区人员”其适龄子女申请到公办小学入读的需提供:①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丰泽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1年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

4.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丰泽区入学,分3类情况安排:①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②其父亲(母亲)为丰泽区户籍的,如果其父亲(母亲)在丰泽区有房产(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并实际共同居住,在房产所在地安排入学;如其父亲(母亲)在丰泽区没有房产(或持有该住房产权比例不超过50%),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③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丰泽区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接收入学。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泉州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丰泽区就读小学的,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闽教合作〔2018〕22号)精神,由监护人按要求向学校或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小学就近入读。

(3)华侨子女(中国籍)申请在丰泽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侨文发〔2009〕5号),向国内监护人户籍地所在招生服务区的小学提出申请,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办理入学手续。外籍学生申请在丰泽区就读小学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2017年公布)的有关规定办理。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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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入学办法

丰泽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要求,确定优待照顾对象范围,优化细化入学程序,认真做好政策性优待照顾对象子女入学的统筹工作。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照顾,按照《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教综〔2013〕7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泉教综〔2015〕29号)《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2.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对象入学照顾,按照《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38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3.民办小学除上述优待照顾对象外,还包括该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和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的用人劳动合同以及在当地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在区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后,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应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因残疾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普通小学融合教育试点校可以适当放宽招收学校服务区外的残疾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7月5日-7日网上报名 

同时向所属服务区公办学校报名

民办小学的招生由丰泽区教育局负责,优先招收丰泽区域适龄儿童入学,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自觉规范招生行为报名对象为: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内的随迁适龄儿童;经泉州市教育局审批的同意跨区报名的适龄儿童。

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5日8:30至2021年7月7日18:00。丰泽区建立民办小学报名摇号系统(下载“i丰泽”APP)。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民办小学的入学登记、材料审核、摇号录取、公布结果等流程都在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任何学校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取消报名资格。

家长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家长选择志愿学校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信息后生成唯一的报名号,此号将作为摇号的号码。每一个学生只能报1所民办小学,同时应向所属服务区公办学校报名。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

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分批次电脑摇号录取。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批次:单列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采取线下审核公示直接录取。照顾人数直接从学校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摇号录取。 如果报名对象属于政策性照顾对象,需在7月10日-7月13日到丰泽区教育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区教育局审核合格后于7月中旬进行线上公示。

第二批次:优先录取丰泽区域内常住适龄儿童(指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区域内随迁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

第三批次:若有剩余学位,录取丰泽区域外常住适龄儿童(只针对市级审批的或寄宿制民办学校)。

电脑摇号工作由丰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摇号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电脑摇号结果,同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备案电脑摇号结果以便查询。

据悉,泉州实验中学丰泽附属小学只面向丰泽区招生,招收7个班350名学生。泉州市北师大附中附属小学、泉州东海湾实验学校、泉州剑影实验学校优先面向丰泽区招生,若有剩余学位再面向其他县(市、区)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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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各小学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一)片区内适龄儿童招生程序和时间

6月20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5日—7月6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7月9日前:各小学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各小学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随迁适龄子女招生程序和时间

7月6日—7月8日: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7月10日前:相关小学汇总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1日前:相关小学公布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三)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招生程序和时间

同招收随迁适龄子女的程序和时间。

(四)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和摇号时间

7月5日—7月7日:网上报名。

7月8日—7月15日:审核报名资格并公示。

7月19日—7月20日:电脑摇号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

幼儿园

3月31日,《丰泽区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发布。2021年秋季丰泽区实验幼儿园等16所区属公办幼儿园共23个园区共计划招收74个小班,今年新增1所公办幼儿园丰泽区第二实验幼儿园,以及新增1个园区:丰泽机关幼儿园毓才花苑园区(视二次装修进度再确定开园时间),并新增3所集体办(公办性质)幼儿园:泉州市丰泽区博泽宸星幼儿园、泉州市丰泽区博泽第三幼儿园、泉州市丰泽区博泽第四幼儿园,共8所集体办幼儿园计划招收24个小班。此外,还有91所民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政策有五大调整

超计划幼儿园摇号日期提前

与去年相比,今年丰泽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有五个变化:

一是新增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以街道为单位,便于群众就近选择幼儿园就读。

二是分类细化收费公示。分类公示23所公办园区、8所集体办、61所普惠性民办、30所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情况。

三是强调公办幼儿园招生“三一致”原则。今年的招生文件强调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具体条件:①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②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③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入学(同一户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公开摇号的办法录取。在接收满足以上“三一致”条件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摇号录取的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但不符合上述“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四是提前提出2022年前秋季住房产权比例新预警。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公办幼儿园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将要求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五是摇号日期提前。2021年秋季招生定于8月7日组织片区内适龄儿童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进行公开摇号。8月10日前,摇号的幼儿园分发录取通知书,全区招生工作结束。摇号日期提前,便于分流公办园超员儿童,给家长预留足够的选择时间。

优先招收“三一致”适龄幼儿

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

今秋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公办幼儿园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户籍在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如果招生服务区域内满足以上“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及按政策应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公开摇号的办法录取。在接收满足以上“三一致”条件及按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摇号的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但不符合上述“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民办幼儿园招生: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区域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须于7月1日前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根据《泉州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子女入学操作手册(申报用户)》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申报。

招生程序和时间

1.公办幼儿园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5日-6日:各幼儿园接受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

7月11日-13日:各幼儿园汇总服务区内适龄幼儿及政策优待照顾对象报名登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审核结果。

8月1日前:各幼儿园公布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资格审核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不含需摇号的幼儿园)。

8月7日:片区内适龄儿童超出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组织进行公开摇号。

8月10日前:摇号的幼儿园分发录取通知书,全区招生工作结束。

2.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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