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
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西滨校区)
及第五实验幼儿园(西滨园区)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复》
……
具体批复如下:
晋政地〔2022〕295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
(西滨校区)及第五实验幼儿园(西滨园区)
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西滨校区)及第五实验幼儿园(西滨园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请示》(晋自然资〔2022〕47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西滨校区)及第五实验幼儿园(西滨园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以下称“该地块控规图则”),执行中应平衡地块需求与周边关系、落实上位管控要求、执行技术管理规定,符合《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有关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深度要求。
二、原则同意该地块控规图则的规划范围:晋江市第五实验小学(西滨校区)及第五实验幼儿园(西滨园区)地块位于陈埭镇贵苑小区(西区)和桂林村文化公园南侧,总用地面积约为26035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该地块控规图则明确的主要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350582—09—A—X1地块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0.7≤容积率≤1.5,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350582—09—A—X2地块用地性质为幼儿园用地,0.6≤容积率≤1.2,2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
四、该地块控规图则明确的道路、给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燃气、管道等工程专项规划的容量及接入方案应符合规范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你单位在组织编制该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做好衔接。
五、该地块控规图则明确的其他管控要求,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定规划及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六、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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