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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0年鲤城小学招生方案出台!各校划片范围出炉……

2020-06-28 14:32:06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点击 评论

刚刚,鲤城区教育局发布了《关于2020年秋季鲤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划个重点:

1、今年秋季,鲤城公办校仍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2、招生对象是户籍关系在鲤城区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3、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

4、明年秋季起,“两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

5、明年秋季起,“五区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时,须提供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3月1日前)。

公办校:

划片招生范围看仔细

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各公办小学划片招生。具体招生对象如下:


1.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及住房产权证明)。

2.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及住房产权证明)。 

3.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经查证确系在服务区域内随父母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出生入户),和至少连续5年以上的租房合同以及水电缴费等证明〕;因政府项目拆迁等原因造成人户分离但其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籍,原住房产权证明及政府拆迁证明等)。

4. 符合相关文件的有关照顾优待政策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73141部队干部子女直接入读鲤城区东门实验小学。

5.符合《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38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及《中共鲤城区委办公室 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鲤城区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鲤委发〔2019〕20号)等规定的有关照顾优待政策。

老城区各公办小学招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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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各公办小学招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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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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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鲤城籍随迁子女:

明年“两证”需满1年半及以上随迁人员在鲤城辖区内务工,且具有本区“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两证”)的,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就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两证”指: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鲤城区内实际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务工证〔在鲤城区与企业签订的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鲤城区务工、经商〕(签发时间截止为2019年9月1日前)。

从2021年秋季起,“两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

2.户籍在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暂住并务工在中心市区的人员(下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无法申领居住证的,需提供符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前)。

从明年秋季起,“五区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时,须提供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3月1日前)。

意见提出,若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经核实,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随迁适龄子女原则上以暂住地(居住地)就近申请登记入学。居住在老城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到立成小学、东门实验小学、新村小学、新隅小学、昇文小学、鲤城实小金山校区、鲤城实小笋浯校区申请登记,居住在新区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应片区学校申请登记。

若符合招生规定的随迁适龄子女申请登记人数超出学校的实际容量,由鲤城区教育局组织采用随机抽号方式确定入学对象,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由鲤城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若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在鲤城区就读机会。

民办校:统一网上报名

鲤城区地面现有4所民办小学,原则上在该区范围内招生,属于泉州市教育局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的,经学校申请,泉州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一般不实行全市范围内招生。鲤城区教育局将建立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全区民办小学各批次招生都统一在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 27.156.15.239:8081)上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对象要求:

1.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2.户籍关系在鲤城区及暂住在本区的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随迁适龄子女。

3.经泉州市教育局审批同意跨区报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交户籍、房产或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有意向报名民办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鲤城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填报志愿。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所民办小学,同时应向所属服务区的公办小学报名。

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分批次电脑派位录取。

第一批次:单列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由鲤城区教育局审核,照顾人数直接从学校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派位录取。

第二批次:优先录取鲤城区常住适龄儿童(指鲤城区户籍适龄儿童,鲤城区随迁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

第三批次:若有剩余学位,录取鲤城区外常住适龄儿童(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跨区招生范围内)。

民办小学除上述公办校优待照顾对象外,还包括该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和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要求,确定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范围,优化细化入学程序,做好相关照顾对象子女统筹入学工作。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数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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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我区小学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7月8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一)招收片区内适龄儿童的程序和时间

7月27日--8月2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8月10日--8月12日:各小学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20日前:各小学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招收非鲤城户籍随迁适龄子女的程序和时间

7月29日--8月4日: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8月10日--8月12日:相关小学汇总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20日前:相关小学公布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三)招收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的程序和时间

同招收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的程序和时间。

(四)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和派位时间

7月27日—8月2日报名,8月3日—8月12日鲤城区教育局审核报名资格并公示。如有超过招生计划,8月14日—15日进行电脑派位录取、并公布派位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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