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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东利好!工期24个月!超11万㎡滞洪湖景观公园公开招标......

2020-02-11 00:00:00 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点击 评论

近日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城东浔美滞洪湖景观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这标志着该项目即将开工建设

据悉,城东浔美滞洪湖公园位于丰泽区城东片区通源街东侧、丰海路北侧、瑞安街西侧。

微信图片_20200211165458.jpg

项目大致区位

该项目为以滞洪功能和居民休闲游憩功能为主的滨水湿地公园,总用地面积为113620.50㎡,其中绿地约34652.96㎡,园路及铺装用地约15126.65㎡,水体约63185㎡,配套建筑约1112.58㎡(占地面积655.89㎡),包含综合服务中心一座等

项目将结合周边用地及居民日常游憩活动需求,设置环湖漫道、休闲步道和多个活动节点,如观景平台、亲水广场、休闲广场等。本项目总工期为24个月。

早期规划效果图

【具体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洛阳江流域综合整治——城东浔美滞洪湖景观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0]010号)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闽发改备[2019]C00004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丰泽区城东片区通源街东侧、丰海路北侧、瑞安街西侧;

2.2规    模:浔美滞洪湖公园以滞洪功能和居民休闲游憩功能为主的滨水湿地公园,总用地面积为113620.50㎡,其中绿地约34652.96㎡,园路及铺装用地约15126.65㎡,水体约63185㎡,配套建筑约1112.58㎡(占地面积655.89㎡),包含综合服务中心一座,公厕一座。结合周边用地及居民日常游憩活动需求,设置环湖漫道、休闲步道和多个活动节点,如观景平台、亲水广场、休闲广场等。本项目单项工程费用6235.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4.51万元,基本预备费345.51万元。

2.3工期要求:

总工期及节点工期:本工程总承包(EPC)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自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之日2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为自监理人发出本工程开工令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施工并竣工验收。

2.4项目质量要求:

2.4.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有关专家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4.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洛阳江流域综合整治——城东浔美滞洪湖景观公园的设计与施工全部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2.5.1设计范围包含不限于:经批准的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相关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配合修改设计方案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设计服务工作)。内容包含景观绿化工程、湖体开挖工程、护岸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建筑工程和栈桥工程相关配套设施。

2.5.2施工范围:以专家评审通过及施工图审查(若需)合格后的图纸为准。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质量安全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

2.6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且须同时满足下述规定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①或②)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水利行业(城市防洪)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也称“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项目经理可兼任绿化施工负责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拟派出项目经理的职称证、身份证、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 2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4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22日9时00分00秒至2020年1月31日17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注意: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需办理“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IKEY, 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才能在开标数据中完成开标数据的填写。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2 月 27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本项目开标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2月26日17:00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账 号:0000008140501012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金庄街金凤屿小区7号楼

邮  编:362000

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0595-2876096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室   邮    编:350002

联系人:郑先生、林先生

电  话:15260798559、0591-280596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A栋

联系电话:0595-225756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幢4楼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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