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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年涨幅不超5%,5年新增41万套住房!厦门发布住房发展规划!

2021-08-23 17:39:16 来源: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 点击 评论

近期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

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0-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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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显示

保持住房价格平稳

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年度涨幅不超过5%


规划至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730万人

至2035年租赁住房套数

占全市城市住房总套数的比例>50%


适度放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允许在厦稳定就业的非户籍人口

自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十四五”期间厦门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约41万套


以下为规划全文

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0-2035年)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年2月 

第一章  总则

一、规划背景 

住房事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贯彻落实国家“房住不炒”的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未来我市人口增长情况,科学规划住房发展目标和任务,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为厦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重要支撑。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0-2035年;其中近期:2020-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三、规划目的 

(一)贯彻落实国家住房发展战略,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群众合理住房需求; 

(二)落实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期目标,统筹指导近期和中长期住房建设发展,明确具有厦门特色的住房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推动住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城施策,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和市场稳定,推动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五)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扩大保障范围,加大对“新市民”、各类人才和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 

(六)按照建设“两高两化”城市发展目标,推动住房高质量发展,提升居住品质。 

第二章  现状问题分析

 一、岛内外发展不均衡 

岛内人口密度远高于岛外。岛内建成区人口密度约为1.7万人/平方公里,岛外为0.6万人/平方公里,约为岛内的1/3。岛内外城镇化水平差距较大,岛内城镇化水平远高于岛外,而岛外四区的发展也并不均衡。 

二、住房供应结构有待完善 

“租购并举”住房供应体系不够完善,租赁住房市场发育不充分,以政府、国有企业主导建设的租赁房总量不足。“新市民”保障有待进一步覆盖,各类人才住房保障需进一步加大。 

 三、生活配套存在短板 

教育设施分布不均衡,教育设施总量满足,但是空间分布不均匀,造成片区结构性教育资源紧张。岛外小学和初中服务范围覆盖率低于岛内。岛外住宅小区成片建成后,周边仍无大型商业配套,居住生活不便。

 四、居住空间结构有待优化提升 

近十年出让商住用地岛外供给占比超过90%,城市住宅用地供给分散。新城建成规模较小,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人气不足。城中村布局分散,与城市空间相互交织,影响城市功能布局完整和城市品质提升。 

第三章  发展目标与空间策略

 一、近期目标 

(一)实现住房总量平稳增长,居住品质逐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保持小康水平; 

(二)完善长租房政策,建立租期稳定、租金可控、环境宜居的住房租赁市场;

(三)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保障房和安置房)覆盖率从25%提高到30%; 

(四)保持住房价格平稳,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年度涨幅不超过5%; 

(五)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二、远期目标 

(一)城乡居住水平显著提高,居住品质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住有所居”; 

(二)房价、租金水平与经济发展、居民收入相适应,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三)形成完善的“租购并举”住房体系,满足市民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 

 三、空间发展策略 

(一)“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策略。本岛已进入存量发展阶段,规划重点在于调整住房结构和提升居住品质。岛外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常住人口、建设用地和城市住房建筑规模指标同时增长。 

(二)跨岛均衡发展策略。重点培育岛外居住中心,集中居住用地布局,形成岛外居住集中区。加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新区配套,促进新区功能完善和人气提升。结合地铁建设,统筹地铁站点周边综合开发,打造15分钟的地铁生活圈。 

(三)职住平衡、产城融合策略。重点围绕产业园区生活配套,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给,为各类产业管理人才和技术员工提供住房保障。在住房租赁需求旺盛的产业园区周边、地铁和BRT沿线区域、近岛区域安排租赁住房用地,促进租赁住房供需适配和职住平衡发展。 

(四)花园住区战略。建设环湾生活带,以生活服务职能为主导,打造厦门湾区生活特色。落实城市设计要求,建设高颜值花园住区。对区域内重要观景点视域范围和景观节点周边地区,应进行重点设计与视线景观论证。 

四、规划指标体系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和政策性住房,占全市城市住宅总量的>30%。至2035年租赁住房套数占全市城市住房总套数的比例>50%。 

表3-1 住房指标体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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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住房供给规模与结构

 一、规划人口规模结构 

规划至2035年全市常住人口730万人,其中:城市社区人口577万人、城中村常住人口134万人、农村常住人口约19万人。 

二、城市住宅供应规模与结构 

至2035年全市需城市住宅建筑总量约2.17亿平方米,250万套城市住宅。至2035年新建城市住房建筑面积约9740万平方米,120.2万套住宅,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面积5370万平方米,53.7万套住宅;新建保障性住房约1250万平方米,21.4万套住宅;新建安置房面积约2000万平方米,20万套住宅;市场转化租赁住房面积约1120.0万平方米,25万套住宅。 

第五章  近期建设规划

一、住房建设近期发展目标 

到2025年,形成更合理、可衔接、分层清晰、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进一步满足市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实现住房总量平稳增长、住房品质逐步提高、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住房结构更为均衡、区域布局更加合理、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的总体目标。 

 二、住房供应规模 

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约41万套(可供租赁的住房约22.4万套,占比54.6%),面积3250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房供应量约12万套,面积1300万平方米,面积占比约40%;保障性住房供应量约1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约7 万套),面积600万平方米,面积占比约18.5%;市场化租赁房供应量约10万套(间),面积450万平方米,面积占比约13.9%;新建安置房供应量约9万套(可供租赁约5.4万套),面积900万平方米,占比约27.7%。 

表6-1“十四五”期间厦门住房新增供应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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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调控  

落实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综合运用金融、税收、财政、行政等手段,实现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目标,推动房地产与实体经济同步发展。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判,防范市场风险。 

 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适度放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允许在厦稳定就业的非户籍人口自主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持续完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市场化运作,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良性循环,有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完善租赁住房市场体系,加强租赁房市场管理,保障承租户的权益,提供租金合理、租期稳定、信息公开的租赁住房产品。加大租赁住房供给,形成“新建、盘活、改建”三位一体的房源供给渠道。充分利用国有租赁住房用地、农村集体预留发展用地新建租赁住房。

 三、保障土地供给 

科学制定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和滚动计划,保持土地供应、市场存量、市场销量三者的良性互动。结合城市更新、轨道建设等计划,推进存量用地和轨道平衡用地供应。用地供给要适当集中连片,开发一片,成熟一片。加大岛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岛内重点通过旧城更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结合交通走廊进行居住空间布局,提高站点周边居住用地比例。 

四、体制机制创新 

创新体制机制,积极探索人才房保障、集体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其它非居用房改租赁住房、村庄拆迁安置等制度建设,大胆创新,形成适合厦门特点的住房制度体系。 

 五、建立住房规划体系  

通过时间传导和空间传导,将住房专项规划指标落实到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住房建设计划,指导住房项目落地,通过年度实施项目规划落实住房项目用地。 

 六、完善规划评估机制 

结合住房发展规划、年度空间实施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同步开展规划评估。在住房发展规划评估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划任务和工作重点,使规划更加符合厦门住房发展实际。建立统一的房屋数据库,促进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升级,优化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全面提高住房信息化水平。构建房屋管理信用体系,建立房屋管理信用信息数据库,构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支持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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